漢中市人民政府關于取消第三批行政審批項目和改變一批行政審批項目管理方式的通知
發布日期:2017-05-22 來源: 點擊次數:0
漢中市人民政府文件
漢政發〔2005〕28號
漢中市人民政府
關于取消第三批行政審批項目和改變一批
行政審批項目管理方式的通知
各縣區人民政府,漢中經濟開發區管委會,市政府個工作部門、直屬機構:
為了認真貫徹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深入開展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按照中省的要求,市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在2001年和2004年兩次對行政審批項目清理精簡的基礎上,又開展了第三批行政審批項目清理精簡工作,對各部門的行政審批項目進行了嚴格審核論證。經市政府常務會議研究,決定再次取消行政審批項目125項,另將8項行政審批項目改變管理方式不再作為行政審批,移交行業組織或社會中介機構管理。
市級各部門要按照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建設法治政府的要求,對取消和改變管理方式的行政審批項目切實加強后續監管;對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建立健全;監督制約機制和責任追究制度,規范行政行為,正確有效地履行管理職責,努力提高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政府管理經濟和社會事務的能力和水平。切實鞏固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的成果,為建立和完善行為規范、運轉協調、公正透明、廉潔高效的行政管理體制奠定堅實基礎。
附件1:漢中市取消行政審批項目目錄(125項)
附件2:漢中市改變管理方式不再作為行政審批的項目目錄(8項)
二〇〇五年七月八日